首页

通知公告
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收取2021-2022采暖季暖气费的通知

作者:王伟旗   时间:2022-05-25   点击数:


2021-2022年采暖季供暖工作已经结束,现开展非在职职工供暖费收取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区集中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市物发(2012〕265号)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职工住户热价为5.3元/平方米•月,社会户住户热价为5.8元/平方米•月。

二、收费时间、方式、地点

(一)集中收费

收费日期:2022年5月25日-5月27日

工作时间:8:30-11:30

收费方式:微信、银联卡或现金。

收费地点:离退处活动室

(二)日常收费

收费日期:2022年5月30日-6月24日(工作日)

工作时间:8:30-11:30 14:30-16:30

收费方式:微信或现金。

收费地点:水电收费处(18号楼C单元一楼)

电话:15229345412。

三、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截至2022年6月24日)没有交纳采暖费的,将按照《西安航空学院水电暖资源管理办法》(西航院字〔2016〕60号)文件执行。

第三十二条 用户应在缴费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内交清水、电、暖资源使用费,逾期不交者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从缴费通知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开始计收,每逾期一日按应缴使用费的3‰加收滞纳金。

第三十三条 对逾期30日不缴纳水、电、暖资源使用费及滞纳金的用户,提出书面通知,并签收后可停止供应水、电、暖资源。

四、低保户及家庭困难的住户采暖费缴纳办法按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区集中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市物发(2012〕265号)文件执行。携带《西安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户口簿及所在区民政局出具正在享受低保优惠证明,在后勤保障处动力科(教学北楼239)申请。

感谢大家对供暖费收取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后勤保障处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二环259号  邮编:710077  电话:029-88643039  

Copyright © 西安航空学院  陕ICP备11002504号-2   技术支持: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