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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休人员(2014.10—2018.12)职业年金待遇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2-16   点击数:

学校相关退休人员:

根据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省本级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待遇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45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相关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待遇发放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激活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功能相关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待遇全部使用社会保障卡(社保卡)发放,要求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人员于12月20日前在社保卡所在银行激活该卡的金融功能,并在退休办登记确认。

二、发放人员:2014年10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退休人员。2019年1月1日以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发放等候通知。

三、发放时间:2021年元月起,先行发放此次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当期待遇(根据业务进展适时补发往期待遇)

财务处 离退休工作处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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